氢燃料商用车产业新政 最高奖5000万元

  7月17日,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等9部门联合印发了《成都市推动氢燃料电池商用车产业发展及推广应用政策申报指南》的通知。


  同时,成都市设置了2024年度燃料电池商用车示范应用推广目标,计划共计推广各类商用车500辆,项目实施期限为2024年8月1月至2024年12月31日。


具体来看:

  扩大氢燃料电池商用车产销规模方面。对整车企业研发或导入氢燃料电池商用车车型(含二类底盘)并投产上市实现销售的,综合考虑车价、车型、产值和销量,给予单个车型最高5000万元的产销奖励。

  支持整车购置应用方面。通过“揭榜挂帅”方式公开遴选确定示范项目,对参与示范项目的氢燃料电池商用车,参照国家或省级有关奖补政策,按照1:1比例给予购置奖励。

  支持燃油商用车以旧换新方面。在示范项目范围内,对淘汰在本市登记注册的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商用车(报废或转出),并在本市购置且上牌的氢燃料电池商用车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淘汰车辆类型分别给予轻型商用车0.4万元/辆、中型商用车1万元/辆、重型商用车1.6万元/辆的置换奖励。

  强化公共领域引领带动方面。在保障正常运营情况下,行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在公共领域优先使用氢燃料电池商用车,新增及更新的氢燃料电池商用车力争不低于新增或更新量的20%。

  支持示范项目运营方面。对参与氢燃料电池商用车示范项目的运营单位,示范期内每年给予1.2万元/辆的运营补贴。

  提升氢燃料电池商用车道路权限方面。氢燃料电池商用车不受成都市货车相关交通管理措施规定限制和尾号限行限制。同时,成都将联动省级部门,对通行市管高速(成温邛、双流机场、成彭、成灌和城北出口高速)且安装使用ETC设备的氢燃料电池商用车免除通行费。

  支持加氢站建设运营方面。针对不同规格,《申报指南》列出了详细的补贴标准,例如:对新建日加氢能力500千克至1000千克、1000千克及以上的70MPa固定式加氢站(含具有加氢功能的综合能源站),分别给予600万元、80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给予日加氢能力不低于500千克的制氢加氢一体站100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给予日加氢能力不低于500千克的液态加氢站100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

  此外,文件还在支持编制相关技术标准、持续完善氢能产业生态、健全质量安全保证体系方面进行了详细说明。接下来,成都市将瞄准氢能产业链建设,持续优化服务举措,助力成都加速打造“绿氢之都”。

文章来源:转载自方得网